北京市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银大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天银大厦办公楼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天银大厦(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办公楼职工食堂的委托管理服务,共需外包服务人员 23 人。
餐厅设在大厦二层,面积约600平方米,餐位约260个。餐厅为1个职工餐厅和2个宴会包间。服务对象为天银大厦驻楼各单位员工及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周期: 贰年。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
3.资金来源:
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公司,有法人资格和本招标项目所需经营许可证的公司;
4.2投标人具备三年以上类似餐饮项目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
4.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4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接本项目服务;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4.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4.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1不得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方式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不得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中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2017年12 月 28 日09:00起至2018年1月 5 日17:00止,登录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4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4.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4.5招标文件费:每个标段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