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1年惠州热电燃料系统应急供煤项目招标公告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惠电斗轮机或C1输煤系统故障时为保证锅炉供煤,需使用自卸车、装载机从煤场运输煤炭到事故煤斗,然后通过振动给煤机向原煤仓供煤;自卸车拉运积煤或垃圾等。
工期要求:计划2018年2月1日开始实施,2021年1月31日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同或者相似;
(3)业绩要求:从2014年至今,具备煤炭或土石方或散装货物运输或装卸搬运服务业绩1项;并具备在任何时候得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多台车辆(自卸车、装载机)1小时内到达现场上煤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5)企业运作正常,员工队伍稳定,具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支持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