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现第三次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 |
1 |
CHDTDZ052/16-QT-0302 |
物业服务 |
综合办公楼及楼前广场区域;职工临时公寓(四座)等区域的保洁服务;综合办公楼、材料库;公司会议室;公寓(四座)等区域的物业服务;厂内绿化区域及厂外进厂道路绿化区域的绿化养护服务;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等 |
1000.00 |
1、工程名称: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
2、工程拟建总规模:4×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3、本期规模:2×350MW级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5、建设地址:广东省韶关南雄市全安镇。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拟建厂址坐落韶关市(南雄市)全安镇。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项目;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项目服务业绩。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招标预审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发出时间: 2017-12-28 ~2018年1月4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