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项目2017年度左岸电站4台发电机出口增设GCB开关土建及设备设施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左岸电站4台发电机出口增设GCB相关设备设施安装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三斗坪,距下游离宜昌市区约30km,三峡电站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及引水发电建筑物组成。电站共装机34台。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左岸电站装机14台(1#~14#),单机额定容量为777.8MVA、最大容量840MVA。三峡左岸电站首台机组于2003年投产发电,2005年9月左岸电站全部建成投产。根据需要,决定在三峡左岸3#、5#、11#和13#发电机出口增设GCB。
2.2 招标范围本改造工程的工作范围包括:
1)拆除左岸电站3#、5#、11#及13#机组主回路封闭母线位于高厂变附近的垂直段伸缩节接口处至主变压器低压侧套管接线端子之间的主回路封闭母线,并安装新购买的封闭母线及发电机断路器(以下简称GCB)及其附属设备;
2)改造以上机组段原有高压厂用变压器(以下简称高厂变)的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式;
3)安装新购买的PT避雷器柜;
4)改造以上机组段原有10kV电缆;
5)改造以上机组段发电机出口主回路封闭母线中的电流互感器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式;
6)改造或拆除以上机组段影响施工的相关设备及设施;
7)以上相关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调试;
8)其他金属结构及土建等相关工作;
9)新、旧设备转运及施工垃圾、设备包装箱处理。
2.3 工期: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其中2018年5月31日前安装1台,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安装剩余3台,每台工期控制在25天内。具体开工日期及安装进度以实际批准的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有四级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GCB安装与调试工程业绩(应提供对应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一级),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载工作单位为投标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5)财务要求:2015-2016年无连续亏损;
(6)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8时整至2018年1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