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国华台电3、4号炉磨煤机出口输粉系统磨损隐患治理
项目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9364。
1. 招标条件
国华台电3、4号炉磨煤机出口输粉系统磨损隐患治理项目 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3、4号炉磨煤机出口煤粉管弯头、多出口体及衬板装置、双芯可调缩孔设备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招标名称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业绩及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
1 |
国华台电3、4号炉磨煤机出口输粉系统磨损治理项目物资采购 |
耐磨弯头48件、多出口体及衬板装置48件、双芯可调缩孔48件; |
1、投标人近三年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且供货后不存在质量问题(提供合同)。 2、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神华集团或集团分子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
50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6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小于85%;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现金流大于0;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现金流大于0;(提供营业执照、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3)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耐磨管道、压力管道、管道附件或金属制品等经营范围。
(4)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满足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