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塔筒及配套附件采购已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大丰区东沙沙洲北侧的小北槽~太平沙海域,规划海域面积97km2,风电场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45km,泥面高程在-1.0m~-17.0m之间(85高程)。
本项目风电机组招标机型确定为54台金风科技3.3MW及19台金风科技6.45MW海上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0MW。风电机组叶轮直径分别为140m/171m,轮毂高度分别为92m/105.5m。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以2回三芯3×500mm2220kVXLPE绝缘海底电缆送出,接入规划的大丰220kV汇流站。风电场220kV海缆登陆点位于竹港闸北侧,在登陆点处设置一座陆上集控中心,海上升压站距登陆点海缆路径长度约50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塔筒及配套附件采购,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I标段:44套金风科技3.3MW风机塔筒主体、法兰、塔筒外爬梯、内部平台、电梯配套件、运输支架等的制造、工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企业LOGO及风机编号喷涂、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现场技术服务等。塔筒底法兰存在两种型式:1)1套风机塔筒底部为T型法兰;2)43套风机塔筒底部为L型法兰。
II标段:10套金风科技3.3MW和19套金风科技6.45MW风机塔筒主体、法兰、塔筒外爬梯、内部平台、电梯配套件、运输支架等的制造、工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企业LOGO及风机编号喷涂、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现场技术服务等。塔筒底法兰存在两种型式:1)10套3.3MW和2套6.45MW风机塔筒底部为T型法兰;2)17套6.45MW风机塔筒底部为L型法兰。
2.3交货时间和地点:
Ⅰ标段44台金风科技3.3MW风机塔筒计划交货时间:2018年2月中旬开始第一批供货,2018年7月份完成供货,交货进度需均衡,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不迟于以下所列计划:
交货时间 2月中旬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交货数量 4 8 9 9 10 4
Ⅱ标段10台金风科技3.3MW风机塔筒计划交货时间:2018年3月份开始供货,2018年6月份完成供货;19台金风科技6.45MW风机塔筒计划交货时间:2018年4月份开始供货,2018年8月份完成供货。要求交货进度需均衡,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不迟于以下所列计划:
交货时间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交货数量 3.3MW 2 3 3 2 -- --
6.45MW -- 3 4 4 4 4
交货地点:
(1)I标段43套3.3MW塔筒交货至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海工基地或大丰港,1套3.3MW塔筒交货至南通通州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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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标段17套6.45MW塔筒交货至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海工基地或大丰港或机位点,10套3.3MW和2套6.45MW塔筒交货至南通通州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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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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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车板或船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船)板上将货物卸到码头或其它地点。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的D1,D2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生产场地、厂房、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应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必须具有满足本工程所需的非露天的厂房(包括室内防腐处理车间),配备行车、自动数控火焰切割机、刨边机、卷板机(卷板能力达50mm以上)、自动焊机、激光检测系统等一系列的配套设施(附相关生产车间、设备照片)。
(2)业绩要求:
① 近三年具有至少200台套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8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