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B-1712-091X)
1.招标条件
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液氮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兰州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招标内容
液氮(年需求量约600吨)
本次材料的技术规格、数量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供货以招标单位供货通知为准,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须具备液氮生产许可证、危化产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槽罐使用证;需提供驾驶员、押运员上岗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液氮生产许可证;危化产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槽罐使用证;(如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核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二楼招标部)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报名后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报名为无效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09时00分;
7.2递交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