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ZB-BDFW-154
开标时间:2018-01-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东省潍坊市电信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电信潍坊分公司2018年区县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潍坊分公司2018年区县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2017-ZB-BDFW-15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山东省潍坊市电信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昌乐分公司办公楼房屋面积 1070平方,共 4 层,暂估工程费 88.5万元(含税),建设地点 昌乐利民街西首 ;寿光分公司办公楼房屋面积 956.72 平方,共 3 层,暂估工程费 69万元(含税),建设地点 寿光弥河西岸,金光街 ;临朐分公司办公楼房屋面积 566.52 平方,共 4 层,暂估工程费 45万元(含税),建设地点 临朐朐山路4753、4751号 。
1.2招标范围:中国电信潍坊分公司2018年昌乐、寿光、临朐办公楼装修工程。
★1.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1.4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见下表,每标段确定1家中标单位。
序号 |
标段 |
实施地点 |
1 |
标段一 |
昌乐分公司办公楼 |
2 |
标段二 |
寿光分公司办公楼 |
3 |
标段三 |
临朐分公司办公楼 |
1.6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7承包方式:双包。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88.5万元(含税);
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69万元(含税);
标段三最高投标限价为45万元(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一、二、三)
2.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中未包含注册资金或经营范围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应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资质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②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建筑装修工程),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2.4人员要求:
2.4.1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类似工程:建筑装修工程),须提供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称的管理经验证明材料;
2.4.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2.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4.2.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 人;
2.4.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 人。
2.5财务要求:
(1)投标人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1)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材料(如税务局网站上查询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等,未提供认定材料者视为本项不合格);
2)如中标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且已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为投标人需要承担责任的,须提供承诺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