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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公安消防大队营区正规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消防大队营区正规化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公安消防大队营区正规化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海东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东市乐都区公安消防大队营区正规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中经国际公招(工程)2017-14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2.2计划工期:共计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02月03日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党团活动室、荣誉室、楼道文化墙、室外文化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投标资格。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2日(节假日不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同盛路万达广场SOHO 2号楼17层 ,由委托代理人持胶装成册的以下资料现场参加报名: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

4.2前述4.1所指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和原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概不退换,且不支持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0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整,地点为海东地区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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