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石子煤清运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1-03168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石子煤清运项目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石子煤清运项目
招 标 人: 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陕西省华阴市罗敷
项目规模:2×600MW发电机组,12台磨煤机
二、招标范围
负责对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两台600MW机组12台磨煤机运行中产生的石子煤进行清运处理工作,以保证磨煤机安全经济运行,全年清理工作总量约3000-4000吨。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承包方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配备人工、机械、消耗材料等,按质量要求标准完成本项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9. 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不少于1项货物清理拉运业绩,以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2月27日9:00起至2018年1月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