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230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复 [2017]60号文批复。 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起自象山县戴港,顺接象山港大桥南接线终点,主线起点桩号K46+912.043,全线经象山、宁海、三门等三个县市区,终于台州市三门县六敖镇,终点桩号K101+405.299,路线全长约54.493km,其中起点至明港互通式立交段43.67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6米;明港互通式立交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米。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0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计划建设工期4年。宁波与台州工程分界桩号为K94+662。 本次招标项目为浙江省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起讫桩号为K46+912.043~K94+662,本次招标路线全长47.749km,起点至明港互通式立交段43.67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明港互通式立交至本次招标的终点(K94+662)4.076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共有主线隧道7座(单洞隧道总长为16540米),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与长街匝道收费站合建),养护工区1处(与长街匝道收费站合建),隧道管理站1处(与茅洋匝道收费站合建),隧道变电所10处,停车区1处(与岳井洋互通合建),匝道收费站5处(分别为茅洋、新桥、岳井洋、长街(宁海东 长街)、和明港(力洋),其中新桥和明港2处为临时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查站1处(与长街匝道收费站合建),超限运输检查点1处(与茅洋匝道收费站合建),高速交警用房1处(与茅洋匝道收费站合建),高速路政用房1处(与长街匝道收费站合建)。项目建设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七。 2.3 计划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日,机电工程施工工期15个月(含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所辖JD1和JD2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及施工图补充设计配合工作。JD1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宁波段(桩号范围为K46+912.043~K94+662,全长47.749km)及岳井洋互通的监控、通信、收费、超限检测系统及隧道监控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JD2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宁波段(桩号范围为K46+912.043~K94+662,全长47.749km)的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设施,以及跨海桥梁和互通区、收费广场的路灯照明等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设一个监理标段,即第J6监理标段。 监理服务期27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5个月(包含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8个月,试运行期监理6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月8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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