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西街绿化项目已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二发改发[2017]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二连浩特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二连浩特市;
2.3招标控制价:施工:一标段:3519.4012万元;二标段:1905.9145万元;监理:54.26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二个标段;监理共一个标段
2.5建设规模:施工:
第一标段:本标段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投资金额:3519.4012万元;
第二标段:本标段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投资金额:1905.9145万元;
监理:监理不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施工企业:施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营业执照上须具有本次招标的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项目经理具有园林中级职称(含)以上;
(2)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企业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01月0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