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治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文件号宁发改审发【2017】2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由于本项目不属于自治区重点项目,因此行政监督机构为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2.2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16400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用房、住院病房、ICU室、手术室、实验室、餐厅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高级职称),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29日至2018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