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煤场车辆维保项目二次公告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煤场目前有3辆推煤机、5辆装载机、2辆煤样运送专用电瓶车和4辆电动三轮车,因其结构和功能的特殊性,需要进行专业维保和日常缺陷的消除,2018年度拟对上述车辆进行委外承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工作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2.2.2 投标人须具有二年及以上电厂煤场车辆维保项目承包业绩;
2.2.3 投标人须进行现场勘查以熟知现场情况。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 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9日9:00起至2018年1月8日17:00止,
3.4招标文件费:566元人民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须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3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