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2018-2019年度车辆保险及财产保险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公司2018-2019年度车辆保险及财产保险项目;
2.2服务内容:车辆保险,公司共有18辆车需要参保,保险项目有车辆交强险,车辆商业险,商险按照上一年每个车辆保险的险种投保。财产保险房屋建筑物、库存商品、电子产品及办公家具需要参保,参保金额以2017年12月31日账面金额为准,保险项目有主险、附加险(盗抢险、水渍险)。预算金额:财产保险2万元,车辆保险7.4万元;
2.3计划合同履约期:服务期限一年;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负责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7日至 2018年1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