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电商实训中心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烟龙政采(普来恩)货物2017-130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
预算金额
1 电商实训中心设备采购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须具有检察机关开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830.00元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需认真填写“供应商报名函”、“供应商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4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