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清洁能源各场站风机增加基础沉降观测点技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各场站风机增加基础沉降观测点技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各场站风机增加基础沉降观测点技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包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3投标方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4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5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等);
2.6业绩要求:近3年内投标方具有风电项目基础沉降观测业绩或类似工程的施工及基础沉降观测业绩。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2日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