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市南澳县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预安排投资计划项目施工框架招标重新招标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计部【2017】10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汕头南澳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头市 2.2建设规模:根据汕头电计【2017】573号文,本次框架招标为汕头市南澳县2018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预安排投资计划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942 万元,具体项目以汕头供电局最终下达的项目为准。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按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实施。(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配电网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参与施工图设计评审并认真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参与最高限价审核,配合完成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青苗赔偿洽谈工作。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②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③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办理供应商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8 年1月5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