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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贵州煤业投资有限公司兴旺煤矿生产经营全面托管 |
2、若投标人为自营煤矿企业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提供《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个以上下属煤矿的《采矿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所属的自营煤矿为瓦斯突出煤矿(须提供中煤科工集团所属研究院或国家职能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人单位名称)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危险性鉴定报告》)。
3、若投标人无自营煤矿,仅具有托管管理煤矿的经验,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出具至少一个瓦斯突出煤矿托管合同及中煤科工集团所属研究院或国家职能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业主单位名称)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危险性鉴定报告》(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
4、若投标人既有自营煤矿,又具有托管管理煤矿的经验,只需满足资格条件的第2条或第3条。
5、投标人需提供有当地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出具的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证明。
1、投标人(承托单位)应为证照合法有效、具有法人资格的大型国有煤炭企业,或煤矿生产专业化运营管理经验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