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发电有限公司来煤接卸及煤场设备辅助运行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1 |
CHDTDZ059/16-QT-0202 |
来煤接卸及煤场设备辅助运行 |
800 |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船煤接卸及清仓、火车来煤接卸、煤场机械设备运行、石子煤排放、石灰石倒运等辅助运行,主要为卸煤区域内的来煤接卸、煤场整形和压实、含煤废水的辅助运行、石子煤排放倒运破碎、石灰石倒运上料等所有项目的辅助运行及卫生保洁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概况:
1 工程地址: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2 项目规模:卸煤系统主要包括煤码头3台桥式卸船机、2台折返式双翻车机、储煤36万吨4个条形煤场、煤场3台推煤机和6台装载机、煤场周围排水沟及5个含煤废水池清理、12台磨煤机运行中排放石子煤及倒运破碎、石灰石倒运上料、码头皮带机、系统#1、#2皮带机、皮带机附属设备、翻车机附属设备、卸船机附属设备等的辅助运行及设备卫生保洁。
3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4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2月开工。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请提供合格资格审查资料。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投标,不接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
2、投标人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劳动派遣”、“电力设备运行”、“输煤运行”其中一项。投标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管理经验,投标时至少应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相应的业绩。自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应同时具有以下两项业绩(投标文件应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1具有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为一年及以上,且单台机组容量不小于300MW的火电厂输煤系统辅助运行项目”
3.2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为一年及以上,且具有煤码头来煤接卸和翻车机来煤接卸辅助运行项目”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注:本次招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单位将按废标处理,请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4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4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