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电厂二期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废水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平凉电厂二期2×6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废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平凉电厂二期装设两台600MW超临界直接空冷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原脱硫装置设计参数为:在锅炉100%BMCR工况,设计煤种烟气量,在燃用煤种设计硫份Sar为0.8%,FGD入口SO2浓度2000mg/m3(标态,干基,6%O2,以下同),脱硫效率不小于95%,出口SO2浓度为小于200mg/m3。为应对新的环保标准,本次改造二期5、6号机组按入口SO2浓度2500mg/m3(标态,干基,6%O2)、FGD入口烟尘浓度≤30 mg/m3(标态、干基,6%O2)情况下,脱硫装置出口(烟囱入口)SO2浓度不大于30mg/m3(标态,干基,6%O2),烟囱入口烟尘浓度小于5mg/m3,系统脱硫效率不低于98.8%。
1.2招标范围
采购一套脱硫废水系统高效反应器及附属件、高效旋流澄清器及附属件、控制柜、水泵、管道等,包括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安装调试指导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00MW及以上机组整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以及包含供货内容的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4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等,一旦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9日9:00起至2018年01月04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合同等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