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元洲村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7]50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现对石滩镇元洲村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石滩镇元洲村美丽乡村—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项(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