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苑静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ZCG20171211-S096)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蓝苑静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该单位蓝苑静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CG20171211-S09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蓝苑静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3服务地点:蓝苑静园小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4资金来源:已落实;
2.5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2供应商需是昆明物业服务企业;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
3.5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优秀的服务质量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3.7需要提供昆明市1个及以上正在服务的案例证明材料;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9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
3.10联合体:不接受。
4.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参加报名: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②供应商需是昆明物业服务企业;;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④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⑤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优秀的服务质量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⑦需要提供昆明市1个及以上正在服务的案例证明材料;
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原件。
资料不齐或不全将不予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8日 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