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建平县财政局的委托对建平县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PZFCG-GKZB-2017-175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建平县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建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一般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辆、生产车辆)定点保险采购。
本采购项目设最高限价为现行保险费率七折。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及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合格单位负责人(法人)并须具有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及一份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及一份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4、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5、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负责人(法人)或投标单位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法人)和报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须提供);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时须提供);
7、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请下载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时须提供);
8、已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采购议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
2、招标会议时间:2018年1月16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