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7]19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平陌镇关于对Y011平刘公路Y049道路附属工程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告期间监理标段报名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密市平陌镇关于对Y011平刘公路Y049道路附属工程招标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建设地点:新密市平陌镇境内; 2.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2.4.2监理标段:新密市平陌镇关于对Y011平刘公路Y049道路附属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的监理工作;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控制价: 监理标段:33000.00元。 2.8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开具时间公告发出之日后为准,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告知函办理地点及方法:报名单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申请书上要求携带的证件复印件到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 01 月 02 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 01 月 08 日23时59分整(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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