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青海青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青江企【2017】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浩门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青海浩门农场六个生产大队;
2.2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1567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榨油厂、三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九大队分别新建菜籽仓库、晒场、管理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内容的工程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监理资质要求: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日(12月30日、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