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沁阳市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沁阳市中小企业孵化园二、三期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沁阳市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南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园二、三期项目,占地约260余亩。位于工业路以南,适居路以东,香港街(规划路)以西,南环路以北(一期以北)。建筑密度>60%,容积率>1.2,设计建筑面积约22余万平米,建设标准化厂房、综合服务楼、餐厅等配套服务设施,实现五通一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供水、污水、供暖、燃气等设施。围绕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及其配套进行招商,吸引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根据项目入驻情况建设标准化厂房,为创客提供大数据支撑,搭建研发平台等,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集科研开发、生产制造、营销物流、商务服务、设施共享为一体的优势产业集群,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2采购编号:QYZFCGGCZB201711111 招标编号:沁招【2017】049号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①沁阳市中小企业孵化园二、三期勘察设计项目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给水、排水、道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承担过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县级或县级以上产业园或工业类项目(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8:00时至2018年1月4日18: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