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坪山1~4标、龙岗9标、大鹏1~2标)施工招标已由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2017年配网基建项目投资调整计划的通知》(深供电资产〔201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深圳市
2.2建设规模: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坪山1~4标、龙岗9标、大鹏1~2标)施工招标,分布于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共21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1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6月25日(具体实际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配电网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安健环制作安装,完成营配一体化信息采集和数据测量,并配合完成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录入,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配合招标人完成青苗赔偿洽谈工作。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7个标段,分2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
1)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坪山1标)施工招标;
2)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坪山2标)施工招标;
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坪山3标)施工招标;
4)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坪山4标)施工招标;
第二组:
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龙岗9标)施工招标;
6)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大鹏1标)施工招标;
7)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7年年中调整配网基建项目(第二批)(大鹏2标)施工招标。
其中:本招标项目7个标段为二组,每组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每组中的1个标段。
2.6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信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6资质要求:坪山3标、龙岗9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坪山1、2、4标、大鹏1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大鹏2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7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五 级及以上资质;
3.8项目经理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被建设部门或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处罚,尚在处罚期间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同一项目经理只能报全部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
3.9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3.10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18年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