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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河(北二环至开创大道段)景观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本招标项目南岗河(北二环至开创大道段)景观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埔发改[2017]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河(北二环至开创大道段)。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整治段长约1.8公里。其中,河道清淤长1.517公里,共约7.61万立方米;护岸、防波堤、围堰、围垦河口整治,岸坡防护工程长约350米;岸坡绿化、湿地绿化、景观照明约4.72万平方米及两座桥梁整饰,面积约300平方米。本工程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 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
2.3招标控制价:2114.079239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本项目整治段长约1.8公里。其中,河道清淤长1.517公里,共约7.61万立方米;护岸、防波堤、围堰、围垦河口整治,岸坡防护工程长约350米;岸坡绿化、湿地绿化、景观照明约4.72万平方米及两座桥梁整饰,面积约300平方米。本工程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 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7年 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6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只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9时30分至2018年1月22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10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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