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巴铃镇教场坝村
1.2建设规模:贵州兴仁电厂2×660MW新建工程脱硫EPC项目总承包。
1.3 计划工期:一号机及公用系统450天,具备整套启动条件,二号机510天具备整套启动条件。
2.招标范围
满足2×660MW新建工程完整的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工艺系统及其配套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性能保证、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技术规范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烟气脱硫总承包且实现超低排放的业绩,并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验收报告。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600MW脱硫脱硝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2个及以上600MW脱硫脱硝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不能存在信用征信差、自身责任的劳资纠纷诉讼案件。
3.4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8日。
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标书费金额为51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