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电厂新建工程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烟气提水换热器烟道底部钢结构招标公告
1.1 工程名称:内蒙古锡林浩特电厂新建项目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
1.2 标的名称:烟气提水换热器烟道底部钢结构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大唐东二矿工业广场规划区内。
1.5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安装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安装SCR脱硝装置。
1.6 计划工期: 2018年3月1日至 2018年10月30 日
1.7 工程简介:本期工程安装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安装SCR脱硝装置。规划容量按4×660MW燃煤机组考虑,并预留扩建条件。机组主机采用直接空冷、辅机间接空冷技术,并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1.8 招标范围:
招标 |
标的 |
招标范围及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CWEME-DTHJ201712-WZ01 |
烟气提水换热器烟道底部钢结构 |
两台机组烟气提水换热器烟道底部钢结构支架总量约840吨。钢结构、钢支架结构件的连接方式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及附图) |
吨 |
约840吨 |
2018年3月15日 |
现场车板交货 |
项目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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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0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3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1. 认证证书: 投标企业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具有钢结构制造二级或以上资质;
3. 供货业绩: 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钢结构总重500吨以上业绩;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