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分布式能源项目电动离心式冷水机组招标公告
1.1 工程名称: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分布式能源项目
1.2 标的名称:电动离心式冷水机组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1.5 建设规模:4×2MW
1.6 计划工期: 2018年01月01日-2019年03月31日
1.7 工程简介:本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发电装机规模为4×2MW级燃气内燃机,采用一拖一方式相应装设4台吸收式烟气热水型溴化锂机组
1.8 招标范围:
招标 |
标的 |
招标范围及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CWEME-DTHJ201801-WZ01 |
电动离心式冷水机组 |
单机制冷量不小于2460kW离心式冷水机组 |
台 |
4 |
2018年9月20日(第一、二台机组96小时试运结束移交试生产:开工之日起12个月;第三、四台机组96小时试运结束移交试生产:开工之日起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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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车板交货 |
项目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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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0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3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1、近5年具有5台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设备且不少于1年运行业绩(提供业主使用报告证明材料);
2、投标方投标的机组系列须在中国境内有2个及以上分布式能源站应用案例。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