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DQYK2018-001
开标时间:2018-01-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回用水处理装置及第三循环水站委托运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处理装置及第三循环水装置地处于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北区)。污水处理装置总设计规模为820m3/h,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后全部进入回用水装置。回用水处理装置设计规模为1370m3/h,回用水装置出水用做第一、二循环水系统、空分循环水系统、脱盐水系统补充水。第三循环水的设计规模为1800m3/h,为榆阳区红墩污水处理厂提供满足要求的循环水。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名称:煤制油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回用水处理装置及第三循环水站委托运营
2.2.2项目编号:SDDQYK2018-001
2.2.3服务周期:污水及回用水处理、第三循环水装置运营期:三年,即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2.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2.5服务内容:
(1)投标人负责污水处理及回用水装置、第三循环水装置生产运营、设备维护和管理,包括生产运行维护,水质分析化验、工艺指标控制及调整、动静设备、仪表、电信、电气设备(配电室除外)的维护与检修、备品备件及易耗品更换等工作。投标人通过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装置、第三循环水装置取得运营服务费。在整个运营期内,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和风险,安全可靠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本项目设施。运营期间,水、电、蒸汽、仪表空气、工厂空气、氧气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他各种物料消耗费用、运营、维护和检修费用、各种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易耗品费用、各种管理费用、人员费用及其他与运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各项管理、运营、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
(2)投标人每年委托第三方分析外供回用水全分析。分析项目由招标人指定。
(3)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处理事故池、雨水池、渣场、厂外缓冲池污水,水质特点COD高、氨氮、含盐量高,水质、水量波动较大。2017年水质分析,电导≤10000 us/cm,氨氮≤150mg/l, COD≤100mg/l。
(4)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VOC、污泥减量化的改造项目,改造费用由招标人负责,运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因技术路线未确定,运行所产生的消耗由双方商定。
3、电子平台注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5000万元。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满足项目资金落实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银行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来源证明)
(3)业绩要求:污水或回用水成功运营业绩3家以上,业绩规模要求污水不低于200m3/h,回用水不低于500 m3/h,成功运行时间1年以上,即运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之前,投标人需提供运营合同、运行效果证明,运行效果证明由投标人合作方提供。
(4)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5)信誉要求: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认证。
(6)其他要求: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全资子公司的业绩、资质可作为母公司的业绩和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 间:2017年12月31日8:00-2018年01月04日17:30。
开标时间:2018-01-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回用水处理装置及第三循环水站委托运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处理装置及第三循环水装置地处于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北区)。污水处理装置总设计规模为820m3/h,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后全部进入回用水装置。回用水处理装置设计规模为1370m3/h,回用水装置出水用做第一、二循环水系统、空分循环水系统、脱盐水系统补充水。第三循环水的设计规模为1800m3/h,为榆阳区红墩污水处理厂提供满足要求的循环水。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名称:煤制油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回用水处理装置及第三循环水站委托运营
2.2.2项目编号:SDDQYK2018-001
2.2.3服务周期:污水及回用水处理、第三循环水装置运营期:三年,即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2.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2.5服务内容:
(1)投标人负责污水处理及回用水装置、第三循环水装置生产运营、设备维护和管理,包括生产运行维护,水质分析化验、工艺指标控制及调整、动静设备、仪表、电信、电气设备(配电室除外)的维护与检修、备品备件及易耗品更换等工作。投标人通过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装置、第三循环水装置取得运营服务费。在整个运营期内,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包括税费)和风险,安全可靠的管理、运营及维护本项目设施。运营期间,水、电、蒸汽、仪表空气、工厂空气、氧气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他各种物料消耗费用、运营、维护和检修费用、各种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易耗品费用、各种管理费用、人员费用及其他与运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各项管理、运营、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
(2)投标人每年委托第三方分析外供回用水全分析。分析项目由招标人指定。
(3)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处理事故池、雨水池、渣场、厂外缓冲池污水,水质特点COD高、氨氮、含盐量高,水质、水量波动较大。2017年水质分析,电导≤10000 us/cm,氨氮≤150mg/l, COD≤100mg/l。
(4)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VOC、污泥减量化的改造项目,改造费用由招标人负责,运行管理由投标人负责,因技术路线未确定,运行所产生的消耗由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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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5000万元。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满足项目资金落实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银行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来源证明)
(3)业绩要求:污水或回用水成功运营业绩3家以上,业绩规模要求污水不低于200m3/h,回用水不低于500 m3/h,成功运行时间1年以上,即运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之前,投标人需提供运营合同、运行效果证明,运行效果证明由投标人合作方提供。
(4)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5)信誉要求: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认证。
(6)其他要求: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全资子公司的业绩、资质可作为母公司的业绩和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 间:2017年12月31日8:00-2018年01月04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