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HTC-HW-2017-0979
开标时间:2018-01-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类水泵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类水泵采购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5】78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人民广场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
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新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m,为人民广场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塔谈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新石家庄站与在建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在建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其中人民广场站与新石家庄站土建已实施。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供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所有车站、区间、车辆段、北国商城站商业区、建北主变电站的给排水、消防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中用到的各类水泵和有关配件及相关服务,备品备件(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制造、检验、卸运、安装督导、调试、验收、质保、培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5、计划供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供货,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6、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7、质量要求
合格。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
8.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水泵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授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8.3投标人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8.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8.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9、报名须知
2017年12月 29 日至2018年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2018-01-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类水泵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各类水泵采购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5】78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人民广场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
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新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m,为人民广场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塔谈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新石家庄站与在建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在建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其中人民广场站与新石家庄站土建已实施。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供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所有车站、区间、车辆段、北国商城站商业区、建北主变电站的给排水、消防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中用到的各类水泵和有关配件及相关服务,备品备件(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制造、检验、卸运、安装督导、调试、验收、质保、培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5、计划供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供货,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6、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7、质量要求
合格。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
8.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水泵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授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8.3投标人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8.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8.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9、报名须知
2017年12月 29 日至2018年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