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阳城电厂铁路车辆及相关专用设备代管理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资本金100%;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按铁路各项规程、规范代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养护自备车辆(K18DG型、K18AT型煤炭漏斗车合计90辆、KM70型50辆)及相关车辆安保设备设施,经投标人调试的专用设备和检查的车辆,满足相关质量标准。投标人需配备负责货车检查和调试作业的相关服务人员20人,配备检查、养护、调试、使用红外线轴温探测装置值班及检修的相关服务人员8人,共计28人,配属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铁路相关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作业。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车辆及相关专用设备代管理项目,主要范围如下:按铁路各项规程、规范代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养护自备车辆(K18DG型、K18AT型煤炭漏斗车合计90辆、KM70型50辆)及相关车辆安保设备设施,经投标人调试的专用设备和检查的车辆,满足相关质量标准。投标人需配备负责货车检查和调试作业的相关服务人员20人,配备检查、养护、调试、使用红外线轴温探测装置值班及检修的相关服务人员8人,共计28人,配属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铁路相关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作业。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质量可以延续“1+1”年。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附件的技术规范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方面。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承接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具有类似项目2项及以上业绩(含办理自备车辆过轨证明)。
3.9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2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1日。
标书费:1822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100022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