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动控制系统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
2.2 计划工期2018年4月15日-2018年8月30日(工期暂定100天)。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长热吉林热力有限公司一汽(生活区)供热项目—高速内-自动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及调试EPC标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1).自控:
包括智慧热网监控调度中心软硬件、55座换热站自控系统软硬件、热源交汇点流量/热量远程调控系统软硬件的供货;监控调度中心与现场自控系统的通讯、以及智慧热网监控系统方案深化设计、两个热源的数据采集、系统集成、调试、系统联调、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视频监控系统:
监控调度中心和一汽生活区55座换热站新增视频监控系统及门禁系统的供货、安装(包括电缆及相关附件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3).监控调度中心无线采集5万多户热表的信号,并进行整体调试。
"★"本工程为改造工程,原有55座换热站只设低压配电柜、均没有PLC控制柜,本次改造增设55座换热站的PLC柜,而且原有换热站图纸全部缺失,所以,要求中标商必须现场勘查、收集基础资料,有能力在目前状态下进行换热站自控系统改造、设计、调试以及智慧供热系统的二次深化设计、调试,并经设计单位审定、出具施工设计图后,作为项目正式实施依据。因此投标商应提供招标文件清单中所有设备材料(包括软件及硬件)的单项报价,该报价作为项目深化设计、确定实施方案及设备材料规格数量后增减项目价格的依据。投标商中标后需与招标方及设计院密切合作,进行二次深化设计,项目最终实施方案及合同以经过招标方及设计院审定的二次深化设计方案及设备材料清单为准。在工程安装调试阶段,中标商应指定专业工程师现场配合安装调试。在项目整体安装完成,联合调试阶段,本标段中标商有责任对所有供热系统配套设备(水泵、仪表、阀门等)进行核算并校验,以本标段中标商为主导方,其他供货商、施工、监理以及业主、设计院为辅助方,进行联合调试直至整个系统稳定运行。设备进场前,中标商应对本标段供货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项目不予授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9日。
标书费:1022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