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2×1000MW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发改委以鲁发改能源[2015]822号文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营“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煤场网架桩基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火电机组
2.3 计划工期: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3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东营2×1000MW新建工程煤场网架桩基施工工程。主要包括:煤场网架基础下的桩基供货、施工、验收、资料移交、保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5年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担任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9日。
标书费:1022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