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山东电力基建夏津县集中供热热源建设扩建项目工程SNCR脱硝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24-18002
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SNCR脱硝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业主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夏津县城区的西北部,厂址位于建设路的西侧,308国道的南侧。该区域场地平坦,无任何拆迁。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地势平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厂址0.5公里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厂址距银城220KV站较近,输电线路短,投资较少。是山东省夏津县政府2016年规划的EPC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包括扩建1×17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B8前置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B15采暖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换热站一座及配套相关设施。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1台套SNCR脱硝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三年质量保证服务。
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从制造厂到夏津县热电有限公司预留扩建区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装卸、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配合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等;
3、采购数量:1台套。
4、交货时间:SNCR脱硝设备第一批设备于2018年04月10日交货,其余设备从2018年04月10日开始至2018年04月30日分批次交货。
5、交货地点:夏津县集中供热热源建设扩建项目工地指定地点地上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设计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5000万及以上,环保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企业信誉AAA级以上,银行资信A+级,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其中业绩必须有近三年(2015年~投标截止日)3个以上且满足发电厂同类型有成功运营的业绩及至少有一个硫化床炉型的业绩(附业绩合同、竣工报告及业主验收合格报告)。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方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收到招标公告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于2018年 01 月 10 日17:00前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山东电力基本建设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24-18002
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SNCR脱硝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业主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夏津县城区的西北部,厂址位于建设路的西侧,308国道的南侧。该区域场地平坦,无任何拆迁。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地势平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厂址0.5公里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厂址距银城220KV站较近,输电线路短,投资较少。是山东省夏津县政府2016年规划的EPC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包括扩建1×17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B8前置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B15采暖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换热站一座及配套相关设施。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1台套SNCR脱硝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三年质量保证服务。
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从制造厂到夏津县热电有限公司预留扩建区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装卸、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配合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等;
3、采购数量:1台套。
4、交货时间:SNCR脱硝设备第一批设备于2018年04月10日交货,其余设备从2018年04月10日开始至2018年04月30日分批次交货。
5、交货地点:夏津县集中供热热源建设扩建项目工地指定地点地上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设计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5000万及以上,环保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企业信誉AAA级以上,银行资信A+级,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其中业绩必须有近三年(2015年~投标截止日)3个以上且满足发电厂同类型有成功运营的业绩及至少有一个硫化床炉型的业绩(附业绩合同、竣工报告及业主验收合格报告)。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方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收到招标公告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于2018年 01 月 10 日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