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锅炉制粉系统采用冷一次风正压吹式制粉系统。每台锅炉配套有五台北京电力设备厂生产的ZGM95N型中速磨煤机(最大出力49.01t/h),共10台磨煤机;1、2号锅炉排渣采用干式排渣系统,每台炉配备一套干排渣系统,干渣机型号为MBA-AC 1200。
1、2号机组脱硫系统已进行了增容提效改造。脱硫塔入口SO2浓度按4850mg/m3设计,粉尘浓度按40mg/m3设计,在原吸收塔后GGH位置新建一座二级洗手台,脱硫系统出口SO2浓度降至35mg/m3。配合协同除尘,在二级吸收塔内增设三级屋脊式除雾器,使脱硫系统出口粉尘浓度低于15mg/m3。在二级脱硫塔顶安装湿式电除尘器,入口粉尘浓度按不大于20mg/m3设计,出口粉尘浓度不高于5mg/m3。
7号机组脱硫系统已进行了增容提效改造。脱硫系统出口SO2浓度按不超过35mg/m3(标态,干基6%O2)设计,系统脱硫效率不低于99.3%。利旧原吸收塔作为一级吸收塔,在原半干法脱硫装置处新增一座二级串联吸收塔,新建吸收塔设置三层喷淋层。
截止到2017年12月9日,1、2号机组锅炉制粉系统、1、2号机组锅炉排渣系统、1、2号机组脱硫系统、7号机组脱硫系统等四个外委合同到期,为解决华能临沂电厂检修技术力量薄弱,确保制粉及脱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急需继续对上述项目进行外包,包括日常消缺、维护、临时性及计划性检修、卫生清理等。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且为便于现场安全及质量管理,压缩外包单位数量,拟将上述四个项目整合为一个总项目,即“1、2号机组锅炉制粉、排渣、脱硫系统设备及7号机组脱硫设备检修项目”。
1.2.招标范围:
1.2.1 制粉系统检修维护:
原煤斗至锅炉喷燃器以前设备(不包括喷燃器),包括原煤斗(含空气炮、振打气锤、疏通机等附件)、给煤机、分离器、润滑油站、液压油站、冷却水及其附属管道、设备等。
一次风机及空预器入口风道、出入口挡板门、冷却水管道阀门,冷一次风至A、B、C、D、E磨煤机热一次风门下法兰起至A、B、C、D、E磨煤机一次风风道及其关断门、调节门、关断门气源门等;密封风机及至磨煤机风道、入口滤网、出入口插板逆止门、调节手动门、调节电动门、冷却水等;磨煤机蒸汽灭火进气总门至A、B、C、D、E磨煤机管道及疏水;A、B、C、D、E磨煤机消防水进水门至A、B、C、D、E磨煤、润滑油站、液压油站之间设备的检修维护。
1.2.2 1、2号机组锅炉干排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
主要包括炉底挤压门、钢带干排渣机、碎渣机、干渣仓及布袋除尘器、喷雾拟尘装置、压力释放阀、散装机等附属设备。
1.2.3 1、2号机组脱硫检修维护:
主要包括1、2号机组脱硫系统设备机务部分和脱硫公用系统设备机务、热控、电气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及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日常消缺与维护、计划性检修、卫生清理等工作。
1.2.4 7号机组脱硫检修维护:
7号机组脱硫系统设备机务部分和脱硫公用系统(3、5、6、7号机组脱硫系统共用一套石膏脱水、事故浆液、脱硫废水、石灰石供浆等公用系统)机务、热控、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包括日常消缺与维护、计划性检修、抢修、卫生清理等工作。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
3.2.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近三年以来的安全施工证明;
3.2.3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三个项目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辅机及外围设备检修维护业绩,其中至少包括中速磨煤机、干式排渣机、湿法脱硫系统检修维护中的一项业务,且招标期间有在正在执行的业绩项目,均提供技术协议和合同的原件。
3.2.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以熟知现场的时间情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30日8:30时起至2018年1月4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6.5招标文件费:1063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