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电厂除渣系统改造桩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预估本次改造需钻孔灌注桩约112根。因详勘及施工图设计尚未完成,实际桩数和桩长均可能有调整,实际工程量应以施工图阶段设计图为准。 桩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控制点坐标测量及桩基施工测量。 2、桩基施工区域混凝土道路等拆除。 3、按设计图纸及图集要求完成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施工,包含桩基施工区域地下障碍物拆除及清理 4、桩头凿除,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完成桩基检测。 5、泥浆外运。拆除的混凝土、施工弃土等施工垃圾清理外运。 6、其它桩基施工相关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6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证明安全可靠,无质量事故。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30日9:00时起至2018年1月5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