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四川省乐至县国家税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乐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scxh:20171225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至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8.5 万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9、在近3年内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10、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自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 7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