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氧压浸出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监理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环资字【2013】10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铅系统:(1)拆除现有电热前床及配套设施,利用电热前床的位置,新建一台21.5m2侧吹还原炉,将现有烟化炉的余热锅炉及收尘系统进行改造后用于新建侧吹还原炉;将现有6.8 m2烟化炉改造为18m2烟化炉,同时新建18 m2烟化炉配套的余热锅炉系统、收尘系统、通风除尘系统;新增烟化炉脱销系统。(2)改造(新建)配套的土建、给排水、供配电、仪表、控制系统、电信等内容。硫酸系统(1)拆除现有硫酸系统的转化器,新建3+2转化器及配套系统,拆除现有SO2风机一台,并在该位置新建一台SO2风机,新增电除雾装置等;(2)对原有的硫酸系统及脱硫系统配套改造以及配套的土建、给排水、供配电、仪表、控制系统、电信等内容。
2.2、建设规模
处理铅精矿100kt/a、硫渣浮选尾矿80kt/a、浮选精矿热滤渣30kt/a,粗铅产能6万t/a。改造现有硫酸系统,并新增一条精制硫酸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内容。
2.3、建设地点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呼伦贝尔驰宏矿业公司厂区内。
2.4、工程估算投资
氧压浸出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57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投资约3500万元,设备概算投资约9850万元);
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125万元。
2.6、监理服务周期
2018年2月1日-工程结束。
2.7、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争创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同时具备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冶炼专业,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3.3、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在北方承担过铅锌冶炼和烟气制酸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
3.4、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氧压浸出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监理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环资字【2013】10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铅系统:(1)拆除现有电热前床及配套设施,利用电热前床的位置,新建一台21.5m2侧吹还原炉,将现有烟化炉的余热锅炉及收尘系统进行改造后用于新建侧吹还原炉;将现有6.8 m2烟化炉改造为18m2烟化炉,同时新建18 m2烟化炉配套的余热锅炉系统、收尘系统、通风除尘系统;新增烟化炉脱销系统。(2)改造(新建)配套的土建、给排水、供配电、仪表、控制系统、电信等内容。硫酸系统(1)拆除现有硫酸系统的转化器,新建3+2转化器及配套系统,拆除现有SO2风机一台,并在该位置新建一台SO2风机,新增电除雾装置等;(2)对原有的硫酸系统及脱硫系统配套改造以及配套的土建、给排水、供配电、仪表、控制系统、电信等内容。
2.2、建设规模
处理铅精矿100kt/a、硫渣浮选尾矿80kt/a、浮选精矿热滤渣30kt/a,粗铅产能6万t/a。改造现有硫酸系统,并新增一条精制硫酸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内容。
2.3、建设地点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呼伦贝尔驰宏矿业公司厂区内。
2.4、工程估算投资
氧压浸出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57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投资约3500万元,设备概算投资约9850万元);
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125万元。
2.6、监理服务周期
2018年2月1日-工程结束。
2.7、工程质量
合格标准,争创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同时具备冶炼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冶炼专业,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3.3、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在北方承担过铅锌冶炼和烟气制酸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
3.4、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