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是一座大型燃煤火力发电厂。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本工程总体范围包括:
2.1 范围:
2.1.1厂内漏点处理
起挖草坪、铺设草坪
混泥土路面拆除、恢复
挖沟找漏点
沥青路面拆除、恢复沥青路面
海淡取水阀门井修复
地砖处挖开、恢复地砖
泥浆泵抽水
管道上部填沙
回填土
侧石、卧石拆除、安装
自卸车外运土方
2.1.2内外墙壁粉刷
墙面铲除、涂抹封底涂料、刮大白及乳胶漆粉刷
砼墙面铲除、打磨、抹水泥砂浆及外墙乳胶漆粉刷
2.1.3 防水工程
屋面拆除、修补防水工程
2.1.4暖气更换
散热器拆除、打压、制作组装、恢复、改造等
2.1.5沥青路面拆除、恢复
锯切路面、机械破除路面、人工刨旧路
沥青路面恢复、沥青压路机
2.1.6砌筑工程
砖墙拆除、砖砌体实心砖墙、现浇混泥土基础
瓷砖拆除、陶瓷地砖
抹灰水泥砂浆
整体面层、水泥砂浆楼地面
2.1.7围墙工程
挖掘机挖土石方、回填土夯填
毛石混泥土独立基础商砼、现浇砼基础梁商砼
现浇混泥土钢筋螺纹钢筋
实心砖砌筑、墙面抹水泥砂浆
2.1.8市政管网工程
非定型井砌筑(圆形、矩形)
沉淀池水槽修复、现浇混泥土沉淀池。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近3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3个 (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3、提供各种车辆行车证,相关驾驶人员驾照及身份证复印件。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2月30日9:00起至2018年01月0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车辆行车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