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宣城市水阳江大道闭合段东段(阳德路-水阳江大道北段)道路绿化工程(项目编号:XCS-GC-GK-2017-363)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水阳江大道闭合段东段(阳德路-水阳江大道北段)道路绿化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宣城市水阳江大道闭合段东段(阳德路-水阳江大道北段)道路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招标控制价:7969204.46元。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宣公管委办〔2017〕1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一个600万元及以上道路绿化工程业绩和一个获得精品工程或优良工程的绿化业绩。(600万元及以上道路绿化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精品工程或优良工程绿化业绩证明材料以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为准。)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财务:无
7、其他:无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