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贵州雪山风电场生产仪器仪表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华能威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属雪山风电场生产仪器仪表采购采购、包装、运输(含装卸货)、17%增值税及售后服务等,并按照采购清供货。
详细采购技术要求见技术部分及采购清单。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授权代理或经销商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3.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风电行业内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未发生过售后质量问题,需提供已成功供货的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29日9:00起至2018年1月1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理文件或经销商资格证明文件(代理商需提供)等材料,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