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火车卸煤车皮清扫及卫生清理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火车翻卸后会在车厢内残留部分余煤,需要人工进行清理,翻车机故障、异型车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翻卸时,需要人工卸煤;翻车机需摘扶钩;翻车机周围和火车电厂站区专用线需卫生清扫、杂草清理、树木清障工作;夏季汛期铁路北门外高架桥下专用线两侧需抽排水;火车到达需进行车辆调度和信息传达。。
1.2招标范围:
火车翻卸后车皮人工进行清理,翻车机故障、异型车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翻卸时,人工卸煤;翻车机摘扶钩;翻车机周围和火车电厂站区专用线卫生清扫、杂草清理、树木清障工作;夏季汛期铁路北门外高架桥下专用线两侧抽排水;火车到达进行车辆调度和信息传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2.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装卸服务或保洁服务等相关内容;
2.2.3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类似项目相关业绩。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30日9:00起至2018年1月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无格式要求,投标人自行制作)、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66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