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乡市梅桥镇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公告二次
1.项目名称:
1.1湘乡市梅桥镇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土建及电气设备安装施工
2.招标范围:
2.2.1升压站内综合楼、电气楼、辅助综合用房、主变基础、SVG基础、站内架构、生活及消防水池、化粪池、围墙基础、站内道路、篮球场、污水调节池、储水池、临时住房等建(构)筑物土建施工;
2.2.2电缆沟及盖板施工;
2.2.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备基础工程、配电装置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电视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系统、网络所有强、弱电系统等埋管工程);
2.2.4站区水暖、通风、排污、照明、硬化、道路修筑、围墙修筑、门栏安装工程;
2.2.5接地网施工、施工材料采买,施工结束后聘请电力系统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满足验收条件)进行升压站接地网检测并由其出具测试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及检测单位检测、验收费用;
2.2.6升压站站内一次电气设备、二次盘柜安装、通讯设备安装、设备及盘柜接地连接、防腐等等,升压站内电缆桥架安装制作、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根据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进行站内电气设备试验并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
2.2.7负责升压站启动,完成风电场变电站电气一次各项试验,电气二次分系统及全站调试,保护定值计算,启动方案编写,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完善设计及施工安装缺陷等工作;
2.2.8升压站综合楼、电气楼、辅助综合用房房间内部地面、墙面、顶棚、楼梯间、走廊、大厅等防水及装修:防水材料、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给排水管路、生活用电线路、照明、通信线路(电话线、网线)采买,提供装修效果图、施工图纸及竣工图,一年装修工程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五年防水质保期内修复维修工作。
2.2.9升压站内的消防管道(含地下、墙内隐蔽部分管道、阀门、消防水泵和消防栓)。包含升压站消防系统设计提交当地消防部门审查和备案,消防管道(含阀门)自高位消防水池至升压站的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联合泵房内的消防管道、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工程完工后协助发包人取得消防管理部门和国家认可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2.2.10升压站进站道路(道路路基挖填、路面硬化、道路防护、安全标识、道路排水设施、局部路基桥梁加固、涵洞改造、房屋拆迁及临时改线路段施工,路面修复、恢复,道路原设施修复、恢复等)。
2.2.11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临时用地征用费用补偿(包括不限于:为实施本工程而修建的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场地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修建进站道路施工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及青苗补偿等),所有施工临时用地的原始地貌恢复、绿化、弃土弃渣及排污处理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且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甲方征地范围内的植被恢复、绿化及水土保持工作由甲方另行招标。
包含上述项目,但不限于以上项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流动资金5000万及以上。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2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8专用资质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30日9:00起至2018年01月08日17:00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注明主办方)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12月30日9:00起至2018年01月09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522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