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福清5、6号机组电仪非核心专用系统调试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
根据福清5、6号机组的工作安排,需执行通信和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调试、全厂火灾探测系统调试、控制区出入监测和电厂辐射监测系统调试、核岛消防系统调试等电仪非核心专用系统调试工作。上述工作具有调试周期长、专业性强、高峰期人力需求大等特点,华东分公司现有的人力配备无法满足上述工作的需要,因此需要将上述工作进行外委。根据国内从事通信和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调试、全厂火灾探测系统调试、控制区出入监测和电厂辐射监测系统调试、核岛消防系统调试等工作相关承包商的技术能力,结合福清1~4号机组将上述外委工作集约化采购的实际经验,并为了便于管理承包商,减少接口工作量,从有利于现场调试工作的角度出发,需对上述外委项目进行集约化采购。
2.4招标范围:
福清5、6号机组电仪非核心专用系统调试外委项目包括:福清5、6号机组通信和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调试外委项目,福清5、6号机组全厂火灾探测系统调试外委项目,福清5、6号机组控制区出入监测和电厂辐射监测系统调试外委项目及福清5、6号机组核岛消防系统调试外委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核电厂区福清核电5、6号机组所在地。
2.6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预计执行时间在2018年3月至2021年1月,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方项目调试部人员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和工作。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将于每工作日16时前完成在此之前完成报名的文件审核,不合格的报名文件将被退回)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17:00— 2018年1月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