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建筑化工业公司水泥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企业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以PC构件生产为核心,涵盖产品设计、建材制造(商混、骨料)、构件生产、物流配送、施工。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占地30亩,初步设计运营周期10年,年生产能力100万方,主要向金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民建等供应商品混凝土。
2.2招标内容:水泥。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执行 标准 |
1 |
水泥(散装) |
P.O42.5 |
吨 |
90000 |
2018年02月19至2018年10月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 |
GB175-2007 |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品牌为:洋房(亚东)、峨胜、利森(西南)、拉法基、佛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必须为以下品牌水泥生产厂家:洋房(亚东)、峨胜、利森(西南)、拉法基、佛光,单条水泥熟料生产线日产量不少于0.5万吨,,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普通硅酸盐水泥)》。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近3年营业额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2015年或2017年)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复印件(P.O42.5规格1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生产企业的全部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所供的同类产品具有近3年内在国内外大中型水电站或铁路或市政项目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500万元,所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6)其它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01月14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
4.2本次网站报名上传文件要求:
上传授权证明:证明格式自行下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