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JS2017-FW-1013
开标时间:2018-01-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2018-2019年消防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维保定点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2018-2019年消防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维保定点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HNJS2017-FW-1013
三、招标范围:市公司本级办公楼、三塘烟叶仓库和所属8个县级分公司办公楼及烟站(仓库)消防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维保。
四、招标控制价:
(1)每月需对市公司本级和8个县级分公司进行1次固定巡检,固定巡检和临时突发故障现场排查,控制价标准为:不含税价1037.74元/趟、税金62.26元(税率6%)、含税价1100元/趟(同时含人工、交通、管理费等;不含材料、配件、器材更换费用)。
(2)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根据市公司本级和8个县级分公司需检测的建筑物的实际建筑面积,控制价标准:不含税价0.28元/平方米、税金0.02元(税率6%)、含税价0.3元/平方米计算,总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县局合并检测后出具一份检测报告,市公司本级和其它县局需分别出具检测报告。
五、供应商资质: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已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前文所指的“近三个月”为2017年9月、10月、11月。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及以上资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9号》第十五条款要求)或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经省级公安消防总队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 1月 2 日起至2018年 1 月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01-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2018-2019年消防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维保定点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2018-2019年消防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维保定点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HNJS2017-FW-1013
三、招标范围:市公司本级办公楼、三塘烟叶仓库和所属8个县级分公司办公楼及烟站(仓库)消防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维保。
四、招标控制价:
(1)每月需对市公司本级和8个县级分公司进行1次固定巡检,固定巡检和临时突发故障现场排查,控制价标准为:不含税价1037.74元/趟、税金62.26元(税率6%)、含税价1100元/趟(同时含人工、交通、管理费等;不含材料、配件、器材更换费用)。
(2)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根据市公司本级和8个县级分公司需检测的建筑物的实际建筑面积,控制价标准:不含税价0.28元/平方米、税金0.02元(税率6%)、含税价0.3元/平方米计算,总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县局合并检测后出具一份检测报告,市公司本级和其它县局需分别出具检测报告。
五、供应商资质: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已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前文所指的“近三个月”为2017年9月、10月、11月。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及以上资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9号》第十五条款要求)或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经省级公安消防总队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合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 1月 2 日起至2018年 1 月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